合肥晚报讯 定期存款不分段计息。10月9日起,央行打出“组合拳”,降低一年期以上存贷款利率,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(详见本报10月9日A5版)。不少市民关心以前的定期存款利息到底怎么算?利息税到底如何暂免?记者为此采访,业内人士告知,定期存款不分段计息,但分段扣除利息税。 据悉,目前存款仍然是我市不少市民理财的主要手段。据省中行工作人员介绍,定期储蓄存款在原定存期内遇利率调整,不论调高或调低,均按存单开户日所定利率计付利息,不分段计息。他举例说,如果今年5月在银行存了一笔10万元的一年期定期,明年5月到期时,利息结算仍按当时的存款利率4.14%计算,只是在征收利息税时,分两段计算,从5月到10月9日,扣除5%的利息税;从10月9日到存款到期日,按新政策免征利息税。 对于定期存款不分段计息,银行工作人员解释是1993年由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《储蓄管理条例》规定的。 在贷款期间内遇利率调整,是否应按原利率还贷?多家商业银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均表示,如果市民已经申请了房贷,并处于正常还款的阶段,那么在此次利率下调之后,如果年内央行不再对利率做出调整,那么市民的房贷将从明年1月1日起才能按此次的贷款利率执行。对于尚未签署贷款合同的购房者,在此次降息后,如果想按新的、较低的贷款利率获得放贷,应及时与贷款银行的信贷经理取得联系,按相关规定确定房贷的执行利率。 (藕海滨 王瑞) |